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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1982 > Issue: 5
張永偽 二位先主「闢佛說」合議
182.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1982 > Issue: 5
哲學茶簡訊
183.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5 > Issue: 50
楊植勝 Chih-Sheng Yang
愛的理性化─黑格爾哲學的理性與基督宗教的博愛
Love Becoming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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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論證黑格爾哲學的理性概念是基督宗教博愛誡命的理性化。基督宗 教的博愛誡命是《聖經》的「新約」最重要的誡命;它超越卻實現「舊約」 裡的法律。它具有矛盾的特性,尤以「愛仇人」的命令為典型。但是它也因 此把有限的人提升到無限。黑格爾的理性概念在這些方面都與它相同:揚棄 律則,對人類知性表現為矛盾,並且被把握為屬於無限的領域。
184.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5 > Issue: 50
嚴瑋泓 Wei-Hung Yen
如何理解《六祖壇經》的倫理學型態?
How to Comprehend the Types of Ethical Theories of The Plat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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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倫理思維的特色,在於將戒律的規範性轉移到對心性的重視,其道德實踐的終極目的乃透過排除遮蔽心性的煩惱與顯露清淨本性等進路而完成的。此種主張以禪宗為最,《六祖壇經》中「心平何勞持戒?行直何用修禪?」、「心地無非,自性戒」等說法,特別顯露了中國佛教倫理思維的特色。本文以《壇經》作為探究以禪宗為基礎的倫理學理路。首先從戒律與心性論的視角思考《壇經》的道德思考屬於哪種類型的倫理學?再者,反思《壇經》獨特的倫理思想型態是否與西方倫理學之理論有對話的可能性?一方面從《壇經》內在倫理型態思考其與德行倫理學的相似性,並論述其是否可能為某種形式的德行倫理學;二方面從禪宗哲學明心見性、解脫成佛之終極目的,思考是否可將《壇經》的倫理型態視為某種形式的結果主義?本文的研究成果顯示,《壇經》的倫理學型態包含了返回自性的理路與從緣起與無常所構築的世界觀所引發的「無所住」視角,據此產生一種認識的超越性而指向涅槃解脫。如是般從「認識」而「解脫」的理路提示著一種自律的倫理學型態,在此種型態中,道德主體藉著實踐智慧自發地出於善、完成善。若從理論的相似性來理解《壇經》的倫理學型態,我們最多只能謹慎地作出如下的結論:若從理論的相似性來看,《壇經》的倫理學型態約略可將其類比於德行倫理學與結果主義,甚至是義務論的主張,但若從其理論的內在理路看來,在理論的相似性之外,還必須從差異性來把握其倫理學型態。
185.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5 > Issue: 50
陳林 Lin Chen
朱子工夫思想的內在發展理路─以已發未發為視角
Intrinsic Development Clue on Chu Hsi’s Gong-fu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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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的工夫思想有著內在的發展理路。在「中和舊說」時期,朱子以體 用思維來處理已發未發問題,認為未發是體,是性;已發是用,是心。與此 心性論相對應,朱子提出了「先察識後涵養」的為學工夫思想。在「中和新 說」時期,朱子則以經驗現象中的時間先後和空間動靜來區分已發未發,把 未發理解為心之「思慮未萌、事物未至」的狀態、已發理解為心之「思慮已 萌、事物交至」的狀態,並認為「性為心之體、情為心之用,心統性情」。 與這種心性論相對應,朱子提出了「未發涵養,已發省察,敬貫通已發未發」 的為學工夫。而在晚年,朱子則以心在應事接物時是否順理而為來區分已發 未發,進而把已發未發融合貫通起來,不再執著已發未發之間的時間先後和 空間動靜的界限。由是,朱子晚年試圖打通涵養主敬工夫與格物窮理工夫,使之融合為一,強調涵養主敬與格物窮理相互滲透、相互發明,其工夫思想 也走向了更圓融之境。
186.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5 > Issue: 50
劉作 Zuo Liu
活的黑格爾─評劉創馥教授的《黑格爾新釋》
Living Hegel: Comment on Prof. Chong-Fuk Lau's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Hegel

187.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5 > Issue: 50
傅皓政 Hao-Cheng Fu
論死亡之剝奪說
On Deprivation Account of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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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比鳩魯在〈給美諾西厄斯的信〉中提到死亡本身其實並沒有什麼,所 以根本無需懼怕,我認為在他的論證中潛藏三個非常重要的預設:(1)快樂 主義;(2)物理主義以及(3)存在要求。表面上看起來,伊比鳩魯的論證 似乎是成立的,由於人死亡之後就沒有任何感覺,也就不會有任何快樂或痛 苦的感受,所以,對死亡者本身而言,他顯然無法評斷死亡這個事件對自己 而言到底是好或不好。然而,沒有實際感覺到某個事件所帶來的痛苦經驗,對某人而言就沒有好或不好的評價嗎?事實不然。我在本篇論文中將試圖透 過剝奪說證明即使某人無法實際感受到某個事件對他而言是快樂或痛苦,該 事件對其本身而言是好或不好仍然是可以評價的,並且透過價值比較理論證成對某人而言,即使他沒有實際感受到該事件帶來的痛苦,我們仍然會同意 該事件對他而言確實造成傷害的論題。因此,伊比鳩魯認為死亡並沒有什麼 的論證並不成立。
188.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1
洪巳軒 Szu-Hsuan Hung
從《韓非子》「人設之勢」 論政治權力之鞏固
On the Consolidation of Political Power from the “Man-Made Shi” in Hanfei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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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治權力是一種命令者有意圖的以各種方式促使他人服從其對於 有價值之資源的支配性分配活動,那麼如何建立政治的權力關係就成為最關 鍵的焦點。《韓非子》認為道德性的權力關係在理論上雖然可能卻不可行,是以主張透過法令的制定以作為權力的形式要件。並以賞、罰為政治權力的 實質要件,在以人情好利惡害為理論基礎下,透過權力者於發布命令時所挾 帶的教育、經濟與武力之優勢資源,認定權力對象會選擇放棄抵抗而採取服 從行為,權力關係由是建立。
189.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1
鄧敦民 Duen-Min Deng
自然演繹法系統之比較
A Critical Comparison of Natural Deduction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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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演繹法(natural deduction)是大多數基礎邏輯課程中所教的證明 系統,然而不同的教科書所採用的自然演繹法系統不盡相同,造成了教學與 學習上的困擾。特別是在量詞推論規則上,我們有兩套完全不同的系統。其 中一個系統(本文稱之為「Gentzen 系統」)使用了一條看起來較為複雜的 「存在個例化規則」(existential instantiation),而另一個系統(本文稱之為 「Copi-Kahane 系統」),則是用了一條看起來較為簡單的存在個例化規則。 雖然目前大部分中文邏輯教科書都採用了「Copi-Kahane 系統」的規則,然 而也有少數中英文基礎邏輯或中階邏輯教科書是採用「Gentzen 系統」。這造 成了教學上的一些問題,例如它也許會造成基礎邏輯與中階邏輯課程銜接上 的一些難度。在本文中,我將從邏輯教學的觀點來比較「Gentzen 系統」與 「Copi-Kahane 系統」的優劣,並對於我們應該採用哪一個系統來教學提出 我的建議。
190.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1
韓曉華 Hiu-Wah Hon
論牟宗三對「哲學語言」的理解: 從牟譯《名理論》來看
Mou Zong-san on Philosophical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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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認為牟宗三先生重新翻譯維特根什坦的《名理論》之目的,固然 是吸納與消化萊布尼茲與羅素等的邏輯分析一套之思考於其《認識心之判批》 內,即對邏輯系統作出重新之疏解。然而,牟宗三先生以「分解地說」與「非 分解地說」來重新釐定維氏的「可說」與「不可說」,則表達了他對「哲學 語言」的理解。此「哲學語言」的理解至少具有兩重意義:一是牟宗三先生 所論「哲學」之可能根據;二是牟宗三先生以其獨特的「哲學語言」觀對 經典詮釋方案的可能依據。依此,梳理牟宗三先生的「哲學語言」觀,即具 有能理解牟宗三先生哲學思想的兩大重要工作(哲學思想和哲學詮釋)的 意義。
191.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2
陳榮華 Wing-Wah Chan
羅逖的脈絡重整與高達美的視域融合
Rorty’s Recontextualization and Gadamer’s Fusion of Horiz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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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指出,無論羅逖(Rorty)的脈絡重整 (recontextualization) 和高達美(Gadamer)的視域融合 (Horizontverschmelzung, fusion of horizons) 都是思考的過程。雖然它們是兩種不同的理論,但都是獲得知識的方式。然後本文要證成,脈絡重整無法得到實有的知識,也無法完成羅逖的啟發哲學 (edifying philosophy) 的理想,這是說,脈絡重整無法突破已有的哲學典範,創立新的哲學典範,以提出創新的哲學知識。但高達美的視域融合卻可以避免脈絡重整的困難,讓人能理解實有,也可突破而得到創新的知識。因此相對而言,高達美的視域融合是較合理的思考理論。
192.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2
林宏星 Hong-Xin Lin
朱子論真知及其動機效力
Zhuxi on True Knowledge and It’s Motivational Effic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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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試圖通過對朱子「真知」概念的內容和結構的分析,說明「真知」概念所包含的動機效力,並藉由T. Nagel 的理論,以回應休謨式問題的詰難。對於「知而不能行」之知,朱子認為這種知只是淺知,而真知則必能行。依朱子,一個人在特定情境下對何為最好的知道得越深,他就越可能依其判斷去行動,當一個人之知達到了最高的程度,他便完全會依知而行。這種知(真知)不僅是對所當然之則之知,也是對所以然之理之知,而這種所以然之理原在自家身心上,經由反省體驗而得,因而具有在道德行動中決定如此而不如彼的動機效力
193.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2
林薰香 Shing-Shang Lin
瞬間的永恆─海德格《尼采》與《存有與時間》之研究
The Eternity of the Augenbl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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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於《尼采》(1961)以存有理解為基礎接續《存有與時間》對存有和時間的追問,論點則由《存有與時間》存有者的存有、向來屬我性(Jemeinigkeit)的個體性轉向存有者整體(das Seiende im Ganzen)、存有本身,因而出現與前期哲學有所延續卻又不同的關係。透過對尼采永恆輪迴學說與強力意志的詮釋,海德格於《尼采》提出「瞬間的永恆(Ewigkeit des Augenblicks)」。如此意義下的永恆與時間及自身性有關,而且和《存有與時間》的瞬間(Augenblick)概念及自主式的自由具有某種相似性,因此本文以《尼采》為主,並藉助《存有與時間》的相關論述,探討海德格有關瞬間和永恆的概念,以及瞬間、永恆與人的可能關係。
194.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2
魏嘉華 Chia-Hua Wei
倫理的意向性分析─以郎尼根思想為框架
Intentionality Analysis of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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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尼根主張倫理意向性分析顯示出倫理行為是動態的。它包括:實在的知識、價值反省、價值判斷、決定與行動。實在的知識是透過認知理論的應用而達成的。再者,人基於對價值的無私渴求,會繼續追問一個更深的問題:「我應該做什麼?」如此人便進入倫理反省的範圍。在倫理反省中,人透過情感而意識到價值。此外,情感對價值的回應發生在情感視野中,情感視野會對價值範圍建構出一個方向,它會特別影響價值詢問、價值反省、深思熟慮、價值判斷、決定與行動。至於價值反省與價值判斷,通常是習慣性的。當人遇到新情境、新的情感和價值判斷的新問題時,人會啟動價值反省和價值判斷的新過程。倫理反省是可以自我修訂。人根據價值判斷,而作出決定與實踐決定。
195.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6 > Issue: 52
李雨鍾 Yu-Zhong Li
「空」、「氣」之爭及其背後的道德實踐問題─熊十力思想中的儒佛之辯新探
The Confliction between “Emptiness” and “Qi”, along with the Problem of Moral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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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是現代新儒家中極具影響力,也極富爭議性的人物,本文則嘗試透過圍繞在其身上的爭議性話題,進一步探入其背後所關涉到儒佛之爭及道德實踐問題。本文首先對照分析熊氏《新唯識論》(語體文本)中「心-境」結構和宇宙論架構之間的深層關係,進而揭示出其背後所隱含的「空」與「氣」之爭,前者乃是熊氏有取於大乘佛學(尤其是空宗)之處,後者則是熊氏獨尊的儒家(易學)思想系統所牽動的隱藏性線索;本文試圖表明,熊氏對佛家「空」的觀念的吸納,實際上引發了儒學系統中「氣」之坐標的移動與重置,而「氣」及其背後支撐起的實存性體驗又影響了熊氏思想中「空」的形態。藉由「空」與「氣」之間共生而衝突的張力,我們一方面將得以一窺形塑熊氏思想形態的獨特因素,另一方面則可以進一步追問其背後所反映出的,熊氏在儒家「仁心」與佛家「悲心」之間的倫理抉擇,並重新思考此二家在道德實踐問題上各自的利弊得失,由此我們方能真切體會到熊氏由佛轉儒背後的道德關懷與深刻用心,而其中所呈現出的問題結構至今仍值得深思。
196.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7 > Issue: 53
黃文宏 Wen-Hong Huang
論洪耀勳「真理論的絕對辯證法」的構想
On Hung Yao-Shun’s Conception of “Absolute Dialectics of Aleth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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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7 > Issue: 53
廖育正 Yu-Zheng Liao
朱子心性論可以回應道德責任歸屬嗎?
Can Zhu Xi’s Theory of Mind Respond to Moral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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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論道德責任(moral responsibility)歸屬時,一種常被接受的看法是:某人對某事具有道德責任,若且唯若某人在自由意志下,促使了某事的發生。換句話說,若是人無從避免去做一件道德上應受譴責的事情,則不被歸屬道德責任。而朱熹(1130-1200)以心統性情的義理架構,作為其倫理思想的心性論基礎,這樣的系統究竟能否歸屬道德責任?當代學人對此有許多歧見。他們的意見為何產生衝突?朱子心性論可以回應道德責任歸屬嗎?這是本文意欲探究的重點。本文的結論是:當代學人各條研究進路之糾結,大致可以視為相容論與不相容論之爭的中國式展開;對此大哉問,形上學一日不得解,便一日沒有答案。然而在上述糾結之外,若還有回應問題的空間,或許在於以本體工夫論,兼及體驗論的視野,將心詮釋為性情的突現(emergence),去照應涵養省察、格物致知、克己主敬等思想─進而能將Peter van Inwagen 的話改寫為一種中國式的言說:心性情之間,別有一種神秘的工夫。
198.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7
陳士誠 Shih-Chen Chen
知─行合一之哲學史及其倫理學的先驗說明之探究
A Research on the “Unity of Knowing and Acting” and Its Transcendental Explanation Based on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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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是陽明學核心之一;探求其哲學史根源,以及其倫理學證成方式,以顯其學之規模,即本文之兩個目的。所謂根源,非泛指心學傳統中分析出一種模糊的觀念性連結,而是在確定文本中藉倫理學詮釋尋得文獻根據,以證此知行合一在經典承傳中之一脈相承處。此相承處即是《孟子.離婁上》中所揭示者:知之,即行之,此表示知行間的分析關係,在其中,知,乃智之實:知仁義,即固守仁義;因而,所謂知,即行其所知之遵守義。陽明謂是非心之知,其文本根據即可溯源至此,非如勞思光謂兩者只在詞源上有關而已。這是本文第一個目的。第二個目的乃是藉倫理學證成此知行合一之說。勞思光視「行」為發動義,把「行」一詞之意涵,從常識,提昇到心學與語言哲學位階,但若謂去證成知行合一在倫理學上的必然性,也即,知行何故非合一不可,這問題還需尋求更根本的說明。依本文,這乃基於一相關於使心學所蘊含之倫理學概念成為可能之先驗分析工作,也即,知行合一乃在人之主體同一性中成立,而這同一性則乃是使倫理規範與究責概念成為可能之先在性條件,從而即揭示知行合一之必然性基礎。在這同一性中,知與行在倫理上的屬己性被證立,從而倫理規範與究責之可能性才能被證成。因為,只有在知與行皆屬我的,我才能承認倫理規範之有效性及其可究責性,從而構成一藉主體之自我關係的形式性論證。
199.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7
鄭志忠 Jyh-Jong Jeng
康德對觀念論的駁斥
Kant’s Refutation of Ide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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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純粹理性批判》B 版的論證(B274-9)中,康德提出一個有說服力的策略,嚴肅地正面回擊懷疑論者對於外在世界真實性的質疑。他直接攻擊懷疑論者的核心假設。首先,康德以懷疑論者都應該能夠接受的自我知識的構想為起點,然後逐步地揭露它的矛盾性。這使得懷疑論者陷入兩難困境。或者他們必須承認,在他們的假設之下,自我知識是不可能的;或者他們必須放棄那個假設,換句話說,他們不僅必須承認自我知識的直接明證性,同時也必須接受作為它的可能性條件的外部事物存在的直接明證性。本文主張:(1)「駁斥」是有說服力的;(2)「駁斥」與「先驗觀念論」的核心主張是相容的。論文分為三大部分。首先,釐清「駁斥」在先驗哲學中的系統性地位,並藉此闡明「現實性設準」的經驗認知意義;其次,批判地分析「駁斥」的論證結構與理由證成;第三,藉由釐清關鍵術語的歧義,來闡明「駁斥」與先驗觀念論的相容性;最後,總結「駁斥」的策略。
200.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17
陳斐婷 Fei-Ting Chen
空氣如何容受顏色?: 亞里斯多德論中介物、光、與視覺
How Does Air Receive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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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嘗試重建亞里斯多德如何看待中介物空氣容受顏色,給予《靈魂論》第二書第七章418a26-b20 這個段落一個新的詮釋。亞里斯多德分兩個方向進行這項探究。一方面,我論述亞里斯多德嘗試建立一個視覺事件的因果發生序列,顏色是整個視覺事件因果發生序列的動力因起點,使得中介物諸如空氣等透明事物產生變動。而這項變動是一項性質變化。另一方面,透過考察亞里斯多德透過對於光的探究,我指出,處於實現狀態的透明事物,應該理解為展現其與火或此類物體同一的透明本性,是透明事物歷經變動的必要條件。如果上述關於空氣如何容受顏色的解讀是正確的,或許可以為視覺感官如何接受視覺對象的形式(De anima 2.12,414a18-19)提供新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