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Issue 46, October 2013

王文 方
Pages 53-80

抽象與具體事物的區分

大多數當代哲學家認為,這個世界裡的事物可以被互相排斥而又共同窮 舉地區分成兩個類:一類是具體的事物類,另一類則是抽象的事物類。問題 在於:這兩類事物之間的區別究竟何在?Hoffman 與Rosenkrantz(2003)曾 經論證說,常見的、對於抽象/具體事物的區分方式存在著一些明顯的問 題,而他們主張以一種新穎的、在他們看來沒有問題的方式去作出這兩類事 物之間的區別。本論文旨在以他們批評其它區分時所使用的策略與標準而去 反對他們所提出的區分,並從而論證兩個要點。首先,本文論證說,抽象/ 具體事物之所以不容易(甚至不可能)找到一個可信的區分方式,原因相當 可能在於:我們對該區分所擁有的任何直覺都是許多不等價與/或混含的區 分互相混淆的結果。其次,本文論證說,抽象/具體事物的區分本身其實不 具有任何哲學上的重要性,因而是一個可以不必深究的問題。